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残联:
2006年中国残联制定下发《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》以来,我省紧紧围绕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这条“主线”,夯实组织建设基础,截至今年,已有73个县级残联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。
近日,中国残联对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,对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进行了适当修订。现将该标准转发给你们,请你们对照原标准(残联函[2006]83号),认真逐条学习,领会修订内容的内涵。已经通过验收的县级残联要针对新修订内容重新自查,巩固加强已经达标的条款,抓紧落实未达标条款;经努力,今年已达到修订后验收标准的其他县(市、区),务必于12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填表逐级上报;各市残联要认真负责,做好督导与验收工作;尚未达标的县级残联要将规范化达标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,逐条对照落实,找到短板,尽快补足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晋残联[2009]161号)要求,保证在明年第三季度末,全部达到验收标准。
附件:中国残联关于印发《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(修订)》的通知
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